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关闭退出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通知》(渝府办〔2016〕1号)、《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2016-2017年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发〔2016〕9号)和《重庆市煤矿工业管理局关于解决开县海鑫煤业有限公司等类似规划新建项目相关事项的会议纪要》(2017)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县政府审议,决定于2017年11月10日前对以下2个规划新建煤矿实施直接性关闭:
奉节县三佳合煤矿
奉节县兴旺煤矿
请被关闭规划新建煤矿矿主做好关闭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平安关闭。社会各界要对关闭矿井进行监督,及时举报关闭矿井违法违规行为。县煤矿整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56582813,传真:56557278。
特此公告
奉节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